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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高层一梯四户,因为户型设计问题中间户和边户的门如果外开会在某种情况下碰到一起,干涉部分大约1-2cm,所以中间户防盗门被设计成内开,但是内开防盗门如果室内失火很可能打不开而无法逃生,所以装修的时候就将防盗门改成外开,结果物业说要换防盗门必须经过边户同意和签协议才行,说是消防有规定。因为我的边户很久没有装修找不到人,在业主微信群中有人自称是那个业主,在群里聊天的时候说他同意我换门,但是后来由于我没有买他的防盗门就不同意了,那时候门已经换了,后来也发现那个人不是业主,被从群里踢出去了。物业公司以这个为由扣着我的装修押金2000元。不知道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家里条件不好的年轻人买房负担就很重了,物业公司还因为换门的问题就把装修押金全扣了,希望能有律师帮助我,万分感谢!

其他 2017-06-19 15: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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