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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交通事故,伤者是我母亲,骑电动车闯红灯,对方机动车上海大众有保险,由于对方不肯垫付医药费,目前医院的费用七万三千多,已经出院,等待复查,如果不乐观需要再次动手术二次手术费用可能更高,我想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以被委托人的身份去法院诉讼保全吗?需要通过代理律师吗?

其他 2017-06-20 11: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让交警部门通知双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等治疗完毕后起诉;虽然现在也可以起诉,但是并不能马上解决医药费的问题,而且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费用,另外这时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对你起诉不利;如果没钱治疗的话只能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尽快起诉申请先予执行。
  • 还是需要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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