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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在某杂志刊登了一部中篇故事,最近,我想把这部作品改成一部恐怖电影,结果在网上一搜,发现哈尔滨电视台早就把我这部中篇改编成两集电视剧,他们在完全没有与我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就改编了,应当属于什么性质的侵权?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6-20 20: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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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属于著作权侵权,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你好,对方侵犯了你的著作权里的改编权,你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维权的,建议你聘请专业律师进行维权,著作权侵权赔偿还蛮高的。具体情况可以一对一或致电咨询。
  • 您好,你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维权的,建议你聘请专业律师进行维权,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律师
  • 属于著作权侵权,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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