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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我们公司工作16年了,前10年没给我买保险签合同,后6年才签合同买保险。现在公司要与其它公司合并,公司拟定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资料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上面写着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叫我在上面签字,这样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离婚 2017-06-21 17: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肯定不能签字,都写了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了就表示你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里面但凡是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没有相应补偿的,如果你要补偿的话建议你先拿到补偿在签字,或者直接不签字,只要原来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你又没有重大过错导致公司损失的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你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的,赔偿金是从08年之后到现在你的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两个月不满半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你的。
  • 你可以提出要求的。
  • 不签,公司合并后,合并后的公司就是你的工作单位,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可以让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 你好,你签字就没有补偿金了,
  • 你好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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