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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16年5月24号晚10点多发生追尾事故,对方是三轮摩托载客车,对方追尾后司机逃逸,6月2号交警事故科让我去领事故认定书,是对方全责,对方没有驾照,车也是黄牌车。八月我的车才修好,修车费8926,对方拒绝赔偿,理由是没钱,我只好起诉了,9月20号开庭审理了此案,10月18号接到判决书,对方应赔偿修理费8926,对方还是拒绝赔偿,17年1月5号申请了强制执行,2月18号执行厅打电话说调解,对方保险公司赔偿2000,对方赔偿5000,我同意了,可到现在也没赔偿给我,我该怎么办?我能申请我方保险公司代为赔偿吗?2016年7月保险到7号保险到期,保险公司还有能赔偿吗?

其他 2017-06-21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首先你可以到交通部门,让交警出面为你们主持调解,若对方还是拒绝调解,你可以拿上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法院起诉,对方有保险的,可以连保险公司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你自身的权益。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都会造成财产损失,车辆的破损、货物的损失、随身物品的损坏等等都是财产损失,所以肇事者都应当对其进行赔偿,至于赔偿多少,需要看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大小,承担的责任越大赔偿的比例越高。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是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那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 目前法院既然已经介入了案件,那么积极准备诉讼是当前需要做好的事,然后等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十五日不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就会自动生效。到时候只要有一方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可以持一审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后,人民法院就开始进入执行程序了,但是执行过程中会遇到难以执行的情况,如:对方没有任何财产或者财产被对方转移、变卖很难查清对方财产权属,遇到这种情况,申请人只能积极配合法院,一旦发现对方财产就立即通知人民法院。
  • 不影响,只要是保险合同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合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建议继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首先你可以到交通部门,让交警出面为你们主持调解,若对方还是拒绝调解,你可以拿上事故责任认定书去法院起诉,对方有保险的,可以连保险公司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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