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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的电动车与对方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在一个没有路灯的路口,我骑车靠右行快要过去路口的时候,机动车把我给撞了后他又撞到树上,车辆报废。交警判了五五责任,说是路口前有让行标志,责任已经认定,估计我们也分辩不了了。我右肩骨折,电车报废,我们起诉其和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三万元,对方机动车方反起诉要求我们赔偿其报废车辆一半车损,法院要求两件案子一起开庭审理。我们应该怎么办?还有当时对机动车司机抽了血却没有检查,司机的侄子在交警队上班,我们怀疑司机酒驾,做了手脚却没有证据。我们该不该对其车损进行赔偿?请懂行的律师帮忙解惑,我们农村人一个不懂法律,怕被忽悠,望正义人士解惑

其他 2017-06-23 11: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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