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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大概2002年12月结的婚,我因为是再婚,他是头婚,后来在04年在和公婆分开住,公婆把住的房子买了给我们一部分钱,因钱不够我们就公积金贷款买了一间小房子,我和老公一起还款,我还了两年,因为没工作了就没还,在14年还完后老公把我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了,现在因有问题要离婚,但老公说这房子我没有名分,要在净生出户,我想问下律师我有多少名分,谢谢

离婚 2017-06-28 17: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约定份额了吗?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产你肯定有份的。具体多少还要详细计算。
    【追问】没有约定,房款200万,我能得多少
    【回答】如果没有其他情况,你应该可以分一半的份额。
  • 你好,该房产是在你们婚内购买,首付的一部分是男方父母给予,没有明示赠与一方,视为对你们双方赠与,婚内还清贷款,房产证上你们双方的名字,所以该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分得该处房产份额。
  • 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有名份的,可以起诉
  • 有名分的,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的。加名已构成所有权的部分所有。具体多少要提供数据后计算方能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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