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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不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数算加班费

其他 2017-06-23 15: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追问】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的实际工资计算加班费,员工单方面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 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
    【追问】比如说合同工资是3500.实际加班费是按照最低基本工资计算的,但是合同上有一条是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最低标准工资计算加班费的,这样合理吗
    【回答】这样不合法。
    【追问】1.那我像单位讨要加班费,合理吗,法律是否支持,2.我以这个理由像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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