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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婚后购买一套福利房,房屋所有权归女方及女儿张蕊,待张蕊成人后由张蕊全部继承。女方现在说房产证要写她的名字,男方不同意,她就不给6万元。这钱是离婚协议上写的女方付给男方,房产证现在还没有办,一些费用要五万多,这钱谁出了。谢谢

离婚 2019-03-05 16: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协议上有约定的话直接按照约定来。您所说的情况可以视为是附期限的赠与合同。具体是什么原因?建议您直接电话咨询或者一对一咨询,方便你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追问】她现在居住在,离婚协议付男方6万元找各种叉不给,还把男方赶走,多次找她不给,就是要办房产证写上她的名字,现在怎么办
  • 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继承土地、房产权属的,免征契税;按照《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此外,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的,也不是继承而是赠与。这两种情况均需要按赠与交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
  • 对于在婚后由父母指定自己继承的遗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对于继承的房屋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形:
    如何是婚前继承的房屋,结婚后没有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如果是婚后继承的房屋,继承过来的财产,除非事先申明只给继承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作为家庭共同生活财产,夫妻双方的共有权是无需置疑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该继承的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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