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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于去年3月出家,08年12月他起诉离婚,今年3月16日开的庭,他回来说已还俗,他坚持要孩子抚养权,他是个教师条件比我好,我无有职业,但我家是个女孩且才五周岁,从未离开过我身边,和他家人根本没有感情,孩子也要求同我一起生活,而且我父母也支持我要孩子,并能帮我抚养孩子,我父母是开仓买的,而男方父母都已70多岁没有能力帮助他照顾孩子,且他家环境不好,家里供得都是藏人的画像,每天的时间都是用来念经念咒磕头,三个姐姐也都是离婚的,这种情况孩子是否可以判给我。

诉讼 2009-03-18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由谁来抚养要看孩子和哪一方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你说的情况是应当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
  • 你应该努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做以下几方面:一努力寻找工作,力求有收入;二证明你的孩子的感情。三你家庭的成员愿帮你的证据。四证明孩子父亲没时间照顾孩子,及孩子和他一起生活对孩子成长的不利证据。五如果诉讼也要争取承办法官感情以便得到更大的裁量权。六你是否有住处也很重要。
  • 您可以争取到抚养权,建议委托有经验的律师处理,如果确有需要可以进一步沟通,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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