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们村的部分房子要 统一规划重建 ,涉及到 拆迁安置 问题:说只要是户口还在本村的,拆迁赔偿是 每个人按照 60平米的标准。(土地性质还是:集体土地) 现在遇到一个问题:我们家一共4口人,我,老婆,儿子,女儿 (其中女儿是 4年前领养的,不是亲生的,已经6岁大 ;领养以后,户口也是第一时间 落户在本村的,和我在同一本户口簿上)。村长在统计本村拆迁人数的时候说:你女儿是领养的,不是亲生的, 虽然户口已经落在本村,但是拆迁的时候,是不能赔的。 请问村长这样说,有没有法律依据?我该怎么办?

肖像权 2011-06-27 19: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