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通河县的我是二次婚姻没有登记过了三个多月也举办了婚礼过了五万元钱有介绍人现在女方提出感情不合离婚介绍人不管让我俩商量总是找差离婚我要求离婚退我给女方的财礼五万元还有结婚买的首饰她应该怎样赔偿我的损失我所用结婚的钱财礼钱都是一分六利抬的请律师帮忙给解释一下怎么办

其他 2017-06-28 1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 因你们双方共同生活才三个月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返还彩礼,但不一定能全部返还,对方如果举证在共同生活的三个月里支出的费用是从彩礼中支出的,则返还的彩礼相应减少
  • 你好,可以讨要彩礼钱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