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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4月25日清晨4时左右将一辆三轮电动车停在路边,由于没关掉电动车钥匙,移车时处动了电门,致使车撞伤人了,我也就把人送进了医院,之后也报了警,伤者骨折了,我也出了些钱,现在伤者出院了但要我赔偿伤者的全部费用,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伤者原来的老病医药费,现在都没处理完,您说我该怎么办

行政诉讼 2017-06-29 17: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您只需要支付因您侵权造成的必要的赔偿费用,其他的不必要的支出是可以拒绝的。若您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联系专业律师介入协商。建议转一对一或来电免费咨询。
  • 你好,请问当时你报警了吗?交警部门有没有做出责任认定书?对方的医药费花了多少钱?详情可以一对一或直接致电咨询。
  • 要伤者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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