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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状中大篇幅的伪造事实,诽谤侮辱对方当事人的人格,可以将其涉及的内容作为侵害名誉权的证据吗?

案件执行 2019-12-18 08:2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商一下,协商无果,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 你好, 构成侵权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的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n债权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n如果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问题。n但是,对于利用民间借贷进行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或者暴力催收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构成名誉侵权须在主客观方面具备以下要件:  (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体现为以不当的言词评价、贬低和毁损相对人的人格,不涉及“事实”的真实性问题)、诽谤(体现为披露、散布虚假事实)、披露其隐私权(体现为披露、散布法律所保护的他人私生活信息)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作为认定毁损名誉的依据,侵权人仅仅只针对被侵权人,而未传播给第三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公开,行为只有公开进行,向第三人散布,才能表明侵权人的行为已经产生了社会影响,被侵权人的名誉受到损害。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
  •   对于网络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分析和处理,由于使用网络主体的不确定性,在经行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追究时会有很大的难度的。你不妨先按我下面说的参考一下你的具体情况做一下分析。  1.停止侵害。你可以要求发布或者传播造成你名誉贬损的信息的网络用户停止侵害(这一块估计很不现实),要求网络内容的提供者和网络中介服务的提供者通过删除侵权的帖子等方式停止侵害。在哪个网站出现侵害了,你就给哪个网站打电话,要求删除帖子。如果是QQ或其他通讯方式的话,可以截图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你可以在侵权信息相同的位置或者网站上发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声明。  3.损害赔偿。如果你此刻手头证据确凿,可以通过种种物证证明当事人确实对你的荣誉造成影响,你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在确定赔偿额时会根据以下因素:(1)、加害人的过错程度;(2)、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的大小,主要可以通过对侵权信息的访问量和其在网络上产生影响的时间长短;(3)、受害人精神损害的程度;(4)、加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5)、侵权人是否从侵权中获利以及获利的大小,确定赔偿金额。
  •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反驳
  • 建议收集证据反驳
  •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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