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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女方净身出户,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愿付1年2000元抚养费,到18岁,现在付了二年,又不给了,我还能在要吗

离婚 2017-06-29 09: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方拒绝支付给与孩子共同生活另一方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以孩子代理人之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过期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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