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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病故二十多年,有一男和四女,留下他单位分得一楼房产一处。奶奶是继母,她组织牵线与爷爷结婚,婚后对爷爷刻薄虐待,没两年爷爷就去世了,无子。爷爷死后我们与她住过很短时间,她刻薄刁难,若我们不走她就要寻死。为我和弟成长着想,我们搬离户口也转走,留她单住。我母亲每月去送吃的洗衣,她每次都责骂几次还动手,十年前开始不让进门。后来她将房产证、户口、钱卡交与一侄子保管,只留一保姆同住照看她,一间临街房作门面长年出租,所得我们没过问。几年前我们去看她,她授意侄子赶人。她已病故十几天,侄子和他兄弟叔伯已分完她的钱,瞒死讯想分房子,正秘密准备材料。姑姑们说房子让给我父亲继承。父亲现在外地。 1爷爷是离休干部且单位早已撤销,户口现在无我们名字,户口房产证都在对方那里,户口和房产状况一无所知。我们如何准备继承权公证的材料证明? 2若我们起诉,该起诉谁,以什么内容起诉?该从哪几个方面准备证明材料? 3知道继承权顺序,奶奶故意拒绝我们赡养,非我们故意,是否会剥夺我们应有权利? 4 他们称有遗嘱但没给看,若没有就好,若遗嘱是在神智不清情况下或是伪造的,如何证明?

诉讼 2009-03-19 17: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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