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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女生、今年18岁!几个月前,我在一个饭店工作填过资料被录取后,我干了几个月!我们老板不但不发工资还一直拖着。最后工资他也不给了,你看看我能怎么办?

其他 2017-07-03 2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再支付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2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 申请劳动仲裁请求经济赔偿金
  • 您可以向劳动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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