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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员工加班工资有什么规定标准吗?如果未按规定标准支付的,员工追讨有时间上的限制吗?过多久就作废?

其他 2019-06-17 10:45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首先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 其次,如果是劳动关系已经结束之后,那么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则必须在一年内提出; 最后,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支付的,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加班工资标准为:工作日1.5倍 周末2倍 法定节假日3倍 工资
  • 最多可主张二年的加班工资
  • 2年。。。。。
  • 如果你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工资,按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必须按月发放,不允许拖欠。你可与公司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工资拖欠情况,他们会帮助你要回工资,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如果你们之间没有劳动合同或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按雇佣对待。劳动法没有规定辞职工资如何支付,但根据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来理解,员工辞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办理完辞职交接手续时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你好,加班费没有追诉时间限制,只要有证据证明即可,但单位只有提供2年保存加班证据的义务
  • 如果员工有充分证据证明加班工资未足额支付,单位都需要支付。
  • 离职后一年内,没有离职不受限制
  • 一般,时效是1年
  • 一般可以要求
  • 只要员工在仲裁时效之内申请仲裁,且员工能提供加班费支付不足的证据,单位就需要补足加班费。过了仲裁时效,就难以获得法律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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