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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地区失业人员政府贴息小额贷款,有部分贷款人违规使用假证申请贷款窗口接件经办人被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起诉到法院现在对造成的损失额计算有争议检察院把还未到期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也计算在内但有的律师认为1、本案立案时,贷款合同尚未期满,仍在履行过程中,这是本案的特殊性;2、退一步讲,因贷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贷款本金是否损失,尚属待定状态,待定状态不应认定为已经实际造成的损失;3、贷款合同具有担保条款,不存在贷款本金毁损、减少的状况;4、贷款本金不存在无法挽回的情况;5、本案不存在有债权存在,但已无法实现债权的情形。想咨询您到底未到还款期的违规操作的贷款本金是否应该计算在损失额内?

刑事辩护 2017-07-08 2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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