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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癫痫病人,患此病已经第九年了。我们夫妻二人是98年春天自由恋爱的。2001年10月23日登记结婚,2002年9月1日生一男孩。我们于2004年8月份办了一个小型塑编加工厂。一直坚持到2007年底。原因是压货款太多,周转不开。只能关门才。这期间由于压抑惊吓。不自觉的患上了这种病,自己还不知情,直到2008年4月份一天晚上,把自己的一颗牙咬啐了才发现病情很严重。一开始我老婆还配合我去检查,复查。时间持续了一年多,我在医院的诊断下给我配了一些药。天天吃药,啥也不能干。一年光医疗费一万多元。就这样在家里配我待了二年。终于想出去了。我父亲先在不远的地方找了一个小工厂,她上班我在家里养病。这样也行啊!干了不长时间,又想到更运的地方去。说可以多挣钱。可是我的医疗费全是我父亲九年来一直坚持承担。家里的生话开支和孩子的穿衣吃饭上学交的学杂费,她一分钱也没有往家里拿。全是我母亲平常去打零工,挣得钱补贴家用。可怜天下父母心。她在外面难不难咱先不说,平常给孩子打个电话的时间应该有吧。她说没时间,绣十字绣都绣了不知道多少幅了?一幅也没有拿回来!开玩笑,三分钟给你自己的亲儿子打个电话就那么费劲。现在好了自己觉得条件可以了。就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男方结婚后游手好闲,对家庭孩子不尽义务。笑话,这些理由应该是我起诉你吧!你对家庭孩子尽到那一点义务了?说我婚后游手好闲!不就是在家养病四五年吗?自己想尽快脱离这个家庭。我可以满足你。但是我想请问一下各位律师想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和她了解这场管司。不伤害我们的儿子为前提!请各位律师帮我一下!叩谢!

离婚 2017-07-05 20: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陈述了这么多,也是散散心中的怨气!从你写这么多的情况来看,也能看出你心里也明白这婚姻是没救了。你们没多少财产,孩子也快长大了,也没什么大争议了。你可以选择一直拖着对方,也可以好说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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