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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于六年前去世,现在我母亲名下有两处房产,但是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协议。还有一套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没有立遗嘱,姑姑叔叔爷爷奶奶也一直不说事儿。现在想暂时把我母亲名下的两个房子写个公证或者遗嘱全部产权给我,以后她过世后没有其他人什么事儿了。这可行么?遗嘱和公证有啥区别,具体怎么写呢?感恩感谢!

离婚 2017-07-07 15: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到底有几套房子?你父亲名下有几套?你母亲名下有几套?购买时间?弄清楚后才好回答。如果是你父亲的名下房产,那么有你母亲的一半,另一半由你父亲的全部子女、你母亲、你爷爷奶奶平均分配。
  • 遗嘱无法公证。只能现在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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