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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事故伤者的儿子,在5月3号傍晚的时候,我母亲跟我姨妈吃饭过后去散步,后来被开着电动车的年轻小伙子从后面撞过来,导致我妈手断了,交警大队也认定了是肇事司机全责,后来在医院的时候他也出了医药费,给了2000块钱的伙食费,我们为了能够让她好快点,把她送到当地城镇最有明的私人骨科医院医治,医药费他还是一直都还给,现在也好得差不多了,请问现在我们还可以问肇事者那边要其他什么费用吗?可以的话要多少合适呢?不可以的话是不是白白疼了那么久?

其他 2017-07-07 17: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主张住院伙食补助的话在主张医药费的时候同时主张就行了,一般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10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不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提供住院天数的证明材料。
    【追问】问题是住院才三四天就转到私人医院了,那样不是他不用赔也可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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