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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自己进房间,没点台,最后买单的时候,客人提出,小姐一同去吃饭,小姐半推半就,客人在小姐知道的情况下将小姐的手机拿了并要求小姐同去才给手机,要不把台费还了,小姐叫了领班,已经出了ktv领班叫了ktv里的工作人员,所谓的内保!然后追打客人,近一公里左右,客人已经把手机丢在地上!追打之前!后客人无路可退,在路边拿了把菜刀,但后退中被拌倒,内保上前继续殴打客人在争抢菜刀是内保手指划伤!内掌手指,这种情况客人该怎么担责任?客人也被打伤,肩部疑似骨折,脱臼!

刑事辩护 2017-07-09 20: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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