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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回家的路上在一个丁字路口右转,一辆机动车也在前面右转,转过路口有两母女在路口上人,机动车走的路中,我骑电瓶车走的路右边,我们那个是没有道路中心分界线的乡村道路,宽度刚好可以过两个小轿车。刚刚转过路口绕开那两母女,我和小轿车都是匀速行驶,我和他的车保持五六米车距,车速二十多码左右。那个小轿车没有打右转灯也没有鸣喇叭,直接靠右停车,而且他停的很靠右,右边就是一条小河,我因为刹车不及时撞上他右后方,而且他并不是缓慢停车,是直接一盘子甩过来直接停了,请问这种算他主责还是我主责?还有就是他一直跟我争吵我并不想理他准备离开他跟我发生抓扯将我从电瓶车上推倒造成受伤了,本来我只把他后面刮花一点,他要求我给他补漆给他做保险杠,我觉得他的要求很无理,而且还对我进行人身威胁。所以我就要离开,结果他来推搡我造成我受伤,左手胫骨骨折,并且撞到头部,这种算二次伤害还是交通事故内,他应不应该给我付医药费

其他 2017-07-10 20: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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