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本公司经营轮胎业务与客户有生意来往,当时唐老板需要周转资金,且承诺2016年年底还清。本公司经商议批准人民币17670元给予支持,已到年底,货款迟迟没有音讯,公司代理人多次开车催款仍然一直未付,截止于2017年2月19日,公司代理人再次开车去催货款,唐老板与老婆一起承诺:“2017年6月30号无任何理由付清货款”,并写下欠款证据(欠条)到期一定付清,中途,二次催款微信转账2000元,剩余15670元未付,7月1日已经到了约定还款期限,未能执行诺言。

其他 2017-07-11 12: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江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