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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南川鸣玉农村的人,和我前夫是2010年2月份办理离婚协议的,协议里孩子抚养权归我,房子产权是他父母的,我们没有写在协义上,只注明我儿子有继承权。我们的户主是孩子爷爷,我带着孩子在外找工租房住,孩子八岁,我现在想分户,在没有再婚的情况我能不能自已办理一个户口本,听说办理户口一定要房产,而我没有,这样能办理下来吗,我前公公同意我分户,但他说大队不同意,分不开,一定要我结婚才能同意,我不想结婚,也不愿意迁回娘家。请问这种情况我怎么办?我能不能顺利办理我独立的户口本。

离婚 2011-06-30 17: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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