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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我自己拿了30万首付贷款了一套房子,名字是我的,她是共同还款人,但是每个月三千的贷款是我自己承担,后来又买了一套房子,首付30万是父亲出的,给父亲写了借条,名字也是我的,每个月3000贷款也是我自己承担,我现在每个月承担六千的房贷,现在发现她出轨,想离婚,问一下房产怎么处理!我两套房子都不想给她,我需要支付她多少钱?离婚前我可不可以把房子过给未成年的孩子,这样是不是就不用跟她平分房产了?

离婚 2017-07-13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两个房子都是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支出。你父亲的出资属于借款。建议你固定女方出轨的证据,然后与其协商要求其少分财产
  • 上述两套房产按照你的描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求对方少分财产
  • 还有房贷未还清一般不让过户,详情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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