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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姐姐贷款,之前填了我的手机号,后面她没还钱,可是我手机每天都有电话跟信息来,而且还有信息说我们留号码的人是被告证人,请问到时候会想到我们吗。而且我跟我老公还没结婚,她也还不算是我姐,以前我老公拿着我的手机用,所以就留了我的号码,但是我的号码还是我老公的身份证办的。请问要追究什么责任吗。

离婚 2017-07-14 17: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与银行解释清楚即可。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同居期间自己借的钱自己偿还,是个人债务,除非这笔钱是用于了双方的共同生活,或者是双方一起去借的,此时才需要双方一起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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