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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8年村里统一测量房屋平方有86个平方米同时,我母亲在生前对村支部书记说房地产证办我的名子[原房地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子]在2000年母亲过世了。上有一个姐姐两个哥哥、我父母亲生前各给两个哥哥修建房屋80个平方米,父亲就过世了。母亲多给了我6个平方米房地产、十几年了在今年5月、两个哥哥把我的房地给卖了,买方在下基脚时我才知道、我就拿着我名下的土地使用证去维护,到现在没有准买方修建、两个哥哥现在起诉告国土资源局、说我这土地使用证是国土资源局搞错了。他们的儿子和国土局关系很好;我也去问过现在没有任职的村书记,他说是母亲那时说房地产86个平方全部办为我名下。国土局的人说要有证人才行,不然母亲给我的土地使用证无效。我不懂法、请各位律师帮助,如果没有证人法院怎么判,在说这种情况谁愿去做证。该怎么办。请高指点、谢谢各位律师。

其他 2011-07-03 10: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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