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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甲方于2016年6月14日把商铺租给了乙方。合约三年,按年结算,不得转租,并提前一月5月31日前交下年房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合同履行中,乙方屡次违约,第二年度租金也一直拖欠至今未付。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把商铺转租给了丙方。乙、丙双方不付房租,强占商铺经营,严重违约,已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两周前甲方通知乙、丙双方搬出铺面,他们置之不理。无奈之下甲方只有采取锁门。事态正在对峙,应该如何处理?另外,乙方盗用甲方签名、手印及相关有效证件把商铺转租给第三方,触犯了法律的什么条款?谢谢!

其他 2020-08-06 10: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的,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房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房东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
  • 关于转租合同是否有效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根据你说的情况,真正的房东是出租人,租房给你的是承租人,你是第三人,如果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了,你们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出租人不同意了,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合同并将房屋收回。3、建议你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在与承租人签订租房合同。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责任,对方伪造法律文书,可以报警处理,
  • 您好,起诉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收集对方伪造材料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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