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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离婚 2017-07-14 17:4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法律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
  •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请问您现在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方便的话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吗?您可与我进行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
  • 您好,请问是什么时候形成的事实婚姻的事实的?如果是1994年2月份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的话是有效的,如果是在这之后形成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存在事实婚姻,在之后为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事实婚姻.
  • 您好,现在法律上是不承认事实婚姻这一说法的。
  • 你好 没有的
  • 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键点是你们双方的同居时间。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建立同居关系的是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同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是一样的,两者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但是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需要先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再根据离婚程序办理离婚。
  • 您好,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请问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呢?是否有孩子?详情可以来电咨询,将免费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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