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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里是老小区水管爆裂人又不在家导致漏水,我家是601,楼下受灾的有501,502,401以及隔壁单元的两户人家。现已和其他人家协商解决,但501却要求我们赔偿他所有受影响的装修和家具全部换新,赔偿是理所应当,但是他的装修和家具都是5丶6年前的旧家具,并且前年我楼上701也漏过一次水到501,所以家具也是淹过一次的当时他已索赔过。因此这次让我全部换新我觉得不合理。并且我发现他把厨房的承重墙给敲掉了,整个厨房往外扩了一米多,从楼底外观看十分明显。我发现我的厨房橱柜下陷了2.5厘米,其他的地面都是完好无损的,我觉得和他敲墙有直接关系。而且下陷也直接导致漏水更加严重,如果不下陷隔壁单元房间应该不会受损,楼下也不会如此严重,我认为这损失应由501承担,橱柜下陷工人也拒绝给我安大理石台面我住的也人心惶惶。而他坚持让我给他全部换新,并且拒绝承担敲墙的后果,双方协商不了,现在已收到他的法院传票,要求我赔偿8万损失,请问我现在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如果我想起诉他敲墙要求他还原并且赔偿我的损失可以吗?应该怎么做呢?

其他 2017-07-14 23:4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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