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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与她在2010年在一起的,没办理结婚登记,在2013年她为我生下一个女儿,在女儿半岁的时候,她离开了,一直至今,当然分开的时候她没要女儿,女儿一直由我抚养,现在我要求她对我女儿给予抚养费,请问律师我应该怎么做?女方如果现在要和我争女儿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17-07-15 22: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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