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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股东掌握有公司的全部钥匙,因股权转让时和大股东有冲突,在公司没人时,私自找来搬家公司,搬取公司货物,数额已达11万元。第一次报警时,公安人员定义为股东间的利益纠纷。在公安人员还未对其依法问讯之前,第二次找来搬家公司,想把公司整个搬空,但被公安人员当场制止,其在问讯时,应该已承认第一次是他搬的。现在民警已将本案件定性为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案件。请问,这位股东还有多大的翻盘可能,比如找关系让刑警不将其案件移交检察院?还是说民警将案件移交刑警的时候已成定案,这时再找关系也无用。

其他 2020-04-05 12: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
  • 你好,绝大部分的刑事案件,从人被抓直到判刑,都要经历三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刑事诉讼的完整程序包含:
      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
      3、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 职务侵占罪是如何认定的?

    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的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而诈骗罪则是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

  • 股东无罪的可能性较大,有希望成功
    【追问】为什么无罪的可能性大,股东不经过企业负责人同意就私自搬东西,这还不违法
  • 你好,建议私下沟通,给予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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