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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在零售药店上班,2017年4月8号公司在没有正规人事任命的情况下,让我跟前任店长进行交接,2017年4月10号在没有第三方证明的情况下进行盘存,期间我向公司表示过系统库存有差异,但公司领导未进行处理,我于2017年6月30号按公司规定正常离职,7月1号由公司总部进行全面盘存,我义务参与盘存至深夜,结果是报损6000多,报溢2000多,直至2017年7月16号公司未给我发放6月份工资,理由是盘存的差异要由我一个人负责,请问这种情况胜诉的几率大吗?

离婚 2017-07-18 10: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你在药店工作多久了,有没有劳动合同呢,建议你先跟药店方面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期间你表示过库存有差异这件事情有没有证据呢,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 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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