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3年11月在双选会时与一县级市三乙医院签到了就业协议,2014年7月被医院派到一三甲医院规培三年,规培期间医院支付工资、生活费、五险一金共15万余元,今年6月考取了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录取时告诉了医院的,医院盖了公章的),医院人事科说可以续签,学费、生活费、住宿费、五险一金医院照常发放,我去续签时(真心想续签),院长叫离职学习,要赔偿规培期间的所有费用,再适当赔点违约金。我认真阅读了以前签过的三份合同,根本没有规定读研必须离职学习,前几年规培生考上研究生的医院续签了合同的,院长说今年起必须离职读研究生,研究生院要人事档案,医院非要等离职的事协商好了才能提档案。我真的违约了吗?读书需要钱,哪有钱赔规培期间的费用?我现在该怎样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其他 2017-07-18 16: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