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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自行车过马路,以经穿过马路行至非机动车道,被机动三轮撞了,他速度好快,但交警判给我40%责任,三轮车60%我也不懂,他从我背后撞上我的,当时我被救护车送进医院,做了检查右手手腕处骨折,其他地方没有骨折,但是双腿和胳膊擦伤严重。右手手臂打了石膏固定。右胯骨上好大一片淤青。当时医生说天气太热擦伤处不能包扎,也没有打掉针,医生说打掉针多了对身体不好,开了些药吃,当时医药费是三轮车司机出的,一共有700多块。后来就回家休息了,第二天全身都痛,痛的不能翻身,我妈妈就从老家过来照顾我,现在有十多天了,腿和胳膊的伤还没有长好。右手石膏要20多天以后才能取,取完还要做检查,看看恢复情况。我是在浙江做套口的,以现在这时候是我工作的旺季,一天收入300元,可是我们这中工作是在私人加工厂上班,没有纳税证明,现在我想回老家休养,我能争取到什么样的赔偿?需要怎么样做?才对我有利。都说骨折要100天养,以后才不落后遗症。请专家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其他 2017-07-19 14: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工地上、工厂内、仓库里、车间内等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都不能算作是交通事故,因为在这些特殊地域不符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但是在这些地方发生的遇车事故,有极大可能属于工伤事故,所以可以从工伤这方面进行维权,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那么只能按照一般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来维权了。
    【追问】是在国道十字路口发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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