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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在2014年的时候,当时我和他是男女朋友关系,他去平安贷款把我作为他配偶(不过我们没有结婚)第一联系人,我当时也有接到平安银行的电话,后来我和他没有联系了,现在银行联系不到他,而且我现在关于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了,然后银行要起诉他,说他这是诈骗,我是同谋,请问我有什么责任?

离婚 2017-07-19 14: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没有的
  •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与谁结婚也是自由的,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办过酒席或者举行过婚礼仪式就认定法律上的婚姻关系。 同居期间自己借的钱自己偿还,是个人债务,除非这笔钱是用于了双方的共同生活,或者是双方一起去借的,此时才需要双方一起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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