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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干了几年公司想把我们劳动合同转入外包公司名下要求下面一部分最基层员工(另一部分中基层的保留原公司合同不用签外包公司)先与原公司签署解除劳务合同,然后在与外包公司签署新的合同。口头答应(领导个人可以写保证书)原来工作岗位不变工资待遇不变与另一部分没转外包公司员工福利待遇是一样的。说员工没有任何损失只是与劳务关系变更了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们都不愿意签外包公司合同该如何对应求大侠支招

其他 2017-07-21 0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可以的
  •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可以的。当然你们是有拒绝的权利。
    【追问】经济补偿具体怎么算才合理?如果拒绝有什么好的拒绝理由谢谢
    【回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你拒绝也是可以的,也不用什么理由,你本来就有拒绝变更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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