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在广东这边做生意的一个小商人,2011年初与我的房东签订了一个门市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租期1年,至2011年12月31日止,合同规定:其间如果单方终止,他要退给我们1倍的违约金。但是我们的房东上面还有一个房东,我们的房东合同到期是今年的8月初,之前没有和我们说过这一事,现在他也是闭口不谈,只是第一手的房东给过我们电话通知是否到期后与他续签合同的事情,现在我们的房东又来催缴房租,我们是该交还是不交,该怎么与他谈判这个违约金的事情,因为他这样短的租期已经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现在我担心这个违约金的事情不会好谈,他不会那么爽快的掏钱给我们的,如果他赖帐怎么处理?请您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1-07-02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中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