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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了解一下,之前我在安徽结了婚,由于感情破裂,在2010年就回到了老家广西,现对方公诉离婚,我已接到法院传到的公诉状,我同意离婚,请问我回复了答辩状同意离婚,且没有任何意见,这种情况我还需要到庭吗?

离婚 2017-07-21 14: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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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因为男女双方都想离婚,所以男女双方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但协议离婚更方便,男女双方协商好财产怎么分割、孩子的相关问题等,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在诉讼中接受调解。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需要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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