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员工在上班时间,大概早上10点左右(当时室内温度大概30度,且有大电风扇在吹)突然感到不适,躺下后晕倒,四肢抽筋,随后送医院,初诊为中暑,但经过十多天,病人仍4肢无力,各项检查指标均正常,转院看下也是这样,诊断可能为臆症。这样应该就是属于工人自身生病,前期所有费用全由公司支付了,由于诊断为臆症了,公司不想再支付费用,为员工做了社保,以后可以报医保的。请问公司承担什么责任?应该如何处理较妥?谢谢

其他 2017-07-21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工伤,自身疾病,单位有及时送医、、垫付医药费、通知其家属前来护理的义务。如无家属护理,单位可派员或聘请护工护理,有权要求病患返还护理费、垫付的医药费。
  • 公司为员工正常购买社保,开病假工资,就没什么问题。
    【追问】我们现在不再为他支付住院费没事吧,让他们自己支付,后面如果他们走工伤成功按工伤处理;如果是疾病走医保报销。
    【回答】是这样的,
  • 自身疾病,单位无责。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