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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公拿我名下的手机号码 用打电话的方式贷了18000元的款,我们要离婚了,这个款我一分没有得到,不是本人贷款可以起诉贷款公司吗,或者这笔钱让老公还,法律怎样规定的呢

离婚 2017-07-23 2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借款,可以要求他自行偿还。
  • 只要你能证明这18000元的款是你老公贷的并且没有用于你们夫妻共同的生活支出就没你什么事。
    【追问】他是通过打电话申请的,没有合同,电话是他打的,这笔钱没有用到家庭当中,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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