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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2016年7月18日收到市法院某法庭离婚传票,8月30日在该法庭开庭,双方同意离婚。三个月,六个月法院都没有宣判。情况是这样的,原告女方是因先天性神经萎缩,2010年5月发病导致右下肢行走不便,去过南京、上海两地5家大医院求医,经几方专家会诊,无法手术,要求回家加强营养与锻炼。2016年5月之前一直都是被告我男方,在家照料家庭与儿子。五一之后,我提出离婚,她说可以,但必须要法院来宣判。之后一个月大大小小闹了不少次,索性对她不理不问一个多星期。6月初她娘家人上门大闹,威胁、恐吓我的人生安全,要求我恢复之前一如既往的照顾她。我跟她已经是名义上的夫妻,没有实质的上的夫妻,早已经名存实亡。7月她向法院起诉离婚,出乎我的意料,同意财产一人一半离婚,要求跟她协商,她娘家人又是大吵大闹。不同意协商,一定要法院判决。我找法院说,法官按程序来,最好协商解决。可对方始终不同意协商。一年下来了,她娘家人大吵大闹好几次,派出所来了不下4次调解,她家人都不听,她娘家人多次在众人以及派出所面前扬言,要弄死我。我一直搞不明白,法官为什么不判决,都是避而不答,说要一年时间。我知道她娘家人官场有个退居二线的局长,给法院打了招呼,拖时间。她家人为什么偏要法庭判决,几次找法官,法官又要我们自己协商。吵吵闹闹的一年中,都没有解决,她家人就要法官判决。一年已经到了,前天到找法官,法官都不理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7-22 15: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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