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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立房屋继承遗嘱后,原房子拆迁,用拆迁费买了新的房子,那么遗嘱是否还有效?需要补加什么手续吗?

诉讼 2011-07-04 01: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无效。
  • 应该重新立遗嘱
  • 由于房屋以及不存在,所以遗嘱就没有效率了,需要重新立遗嘱,遗嘱中需写明新的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房屋所在地,所有权人。
  • 最好重新订立遗嘱。
  • 这种情况下因遗嘱处理的财产不在了,原来的关于处理该房子的遗嘱已经没有了效力,重新立遗嘱就可以了。
  • 重新立遗嘱
  • 由于所立遗嘱继承的财产已经发生改变,因此该遗嘱已经导致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根据遗嘱继承不存在的房产,无法实现订立遗嘱的目的。 因此根据继承法规定39条.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因此,如果被继承人仍然要处理遗产,可以在购买了新房后,再订立新的遗嘱,建议订立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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