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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律师您好,我和女朋友去年10月14日在泰安东一处无村庄的荒野地方等待客户,在自己的车里和女朋友亲热了会,这是一辆 红色长城轿车飞奔而来,下车3个恶狠人,走到我车前砸开车窗接着抢拍视频,威胁我俩,敲诈勒索后放我俩走了,走后他们在互联网上传播全球网站,微信朋友圈,微博,电视台陆续播放我和女友的不雅视频,我和女友去了发生地报警,上高派出所接警后把五人刑事拘留15天,女友为此视频打击服农药自杀抢救及时保住生命,我虽后找了个律师起诉了那5人,律师和那5人从法院协商民事赔偿每个人赔7000元,我的诉讼费代理费花尽了2万多多,四处拜托人删视频花了几万元,使我无能为力可视频继续传播,请问律师电视台与网站传播我和女友的不雅视频是否侵权?能否起诉电视台和网站?起诉能胜诉吗?还有那5个抢拍视频传播的人,是否再重新起诉他?他对我俩害的如此惨。谢谢律师操心

刑事辩护 2017-07-24 10: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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