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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临时工,原本要干俩个月的,而因为临时有事得辞工,一开始老板没有说临时辞工要按7折工资计算,真的吗?然后就给我一张表让我签字,我也签了,怎么办?

其他 2017-07-25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只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书即可离职,离职时公司应该办好离职手续并发放工资。公司的规定与劳动合同法冲突,属于无效规定。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到期自离即可。不能扣工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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