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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足疗技师,刚来的时候口头协议要做三个月,但是我做到第二天脸就过敏,抹药了好了还老反复的过敏,每天上班脸上痒,也没什么心情上班,今天跟老板说了要走,但是他说不行,必须做满三个月才行,我跟他说算临时工他说要扣七天的工资你也知道,足疗七天差不多一千多块钱了,你说这个合不合理,求解答,谢谢

其他 2017-07-25 15: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职的话正式工提前一个月告知即可,如果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对方无理扣留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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