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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与直行的面包车两车相撞至人死亡。摩托车上载有一人,被载人受伤,摩托车驾驶员死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摩托车主要责任,面包车次要责任,通过法院判定赔偿死者含交强险在内共计28万多是保险公司赔偿的,由死者养女继承,但四轮面包车的修理费共计7555元。(另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这钱死者的养女不承认出修理费,面包车还在修理厂,从出事到现在已经有五个多月了,请问死者的养女是否该出这部费用,这个费用该怎么算,律师们为我解开这难题!谢谢

其他 2017-07-25 09: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因为现在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了,如果对此判决有异议,那么就需要看一下自收到判决书到现在是否超过了十五日(刑事判决十日),如果没有超过,那么仍然还在上诉期限内,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进行二审。如果超过了十五日(刑事十日),说明一审判决结果现在已经生效,双方已经不再有上诉的权利,民事判决任何一方可以依据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对方履行判决内容。刑事判决将进入执行阶段。
    【追问】法院的判决是由我们自行协商,今天是第16天,我跟死者的养女女婿电话协商不成,死者的养女又不接电话
    【追问】法院的判决是修理费我和死者方(死者的养女)自行协商,但死者的养女不承认这个修理费,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今天是第16天,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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