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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吊车吊东西的时候砸到工人了,可是当时工地的老板把工人送去医院治疗,期间也没和我的司机说要我们吊车方负责,所以我司机也没告诉我也没报警,现场只拍了一些工人送到医院后的血迹,过了快一个月了工地老板突然和我司机说要我们负责,我司机才发现问题严重才告诉我,我知道的时候已经快一个月了,现在报保险保险公司说过了快一个月都没报保险,说是没有现场还有时间过长了不赔了,主要是金额过大,我没有能力负责,医疗费和后期补偿估计接近20万,请问我该怎么办?请问保险公司是因为时间过长没报案不赔还是因为时间过长也没报警导致证据不足才不赔呢?如果是证据不足的问题那么我假设一下,我现在对工人说叫工人报警说我的车撞了他,要警察取证,如果警察找到证据了,那么这个证据给保险公司那保险公司还会认吗?如果保险公司不认或者说警察的证据不足的话就不理赔了这样合理吗?如果保险公司认为l警察的证据不足的话不理赔那么我也说警察的证据不足是不是我也不用赔啦?我最后面这个问题只是打个比喻,自己明明买了保险就因为这些原因导致保险公司不认账心里实在委屈,请各位帮帮忙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7-07-26 10: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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